353 独立(第2页)


    二月底,第一届婆罗洲全体国民代表大会在泗水(苏腊巴亚)召开,会议达成了几项颇有争议的共识。
    首先,从即日起,原荷属东印度,华人称婆罗洲,正式更名为“兰芳大公国”
    ,定都泗水。
    其次,“兰芳大公国”
    邀请秦致远担任兰芳国王,同时成立立法小组拟定宪法,并决定兰芳大公国所有权利属内阁所有,内阁领导人被称为“首相”
    ,第一任首相为黄博涵担任。
    再次……
    没有再次,当议题进入第二项时,立即引起了极大争议。
    提出异议的那些人是北洋政府的代表,以及《巴黎协定》签约后投靠兰芳大公国的华人“甲必丹”
    。
    北洋政府代表要求兰芳大公国应该以北洋政府马首是瞻,承认民国的宗主国地位,并且请北洋政府派员管理兰芳大公国政务,请北洋政府派军进驻兰芳大公国,由北洋政府负责兰芳大公国的军事、外交、行政等各方面事务。
    这又怎么可能!
    黄博涵直接一句话给顶回去:我们不信任北洋政府的执政能力!
    真的是不信任,看看已经打成一锅粥的民国,北洋政府的执政能力可见一斑。
    更何况在兰芳公司“起义”
    的过程中,北洋政府几乎没有任何实质上对兰芳公司的支持,甚至在兰芳公司起义的最初阶段,北洋政府的代表是比较倾向于荷兰殖民政府一方的,这让新生的兰芳大公国诸位权贵对北洋政府已经是无法容忍。
    别说“以北洋政府马首是瞻”
    ,能让北洋政府的代表列席会议,已经算是看在同根同种的份上了。
    至于那些在《巴黎协定》签订之后,才投靠兰芳大公国的华人“甲必丹”
    ,这就是一群不识时务的人,他们现在不知道反思,反而提出政治方面的要求,这就是不知死活。
    确实是不识时务,如果识时务的话,“兰芳公司”
    刚开始起义时,他们就不会跟着殖民政府一块跑,不说和“兰芳公司”
    共进退,最起码也应该保持中立观望的态度。
    看看来自狮城(新加坡)的那些代表,他们在“兰芳公司”
    起义的过程中虽然没有直接参与,但捐款捐物从不甘于人后,而且通过各种渠道发出声音支持“兰芳公司”
    。
    现在虽然“兰芳公司”
    摇身一变成了兰芳共和国,但来自狮城的代表并没有居功自傲,在兰芳大公国的具体事务上不发表任何意见,只是安安静静的做好“看客”
    这个角色,这才是聪明人的为人处世之道。
    于是轰轰烈烈的清算马上开始,清算对象不仅是在以前殖民时代欺压过华人的那些土著和华人“甲必丹”
    ,连已经退走的荷兰人也在清算行列,只要是以前在兰芳大公国境内手上沾过华人的鲜血,哪怕是缺席,也会由新成立的最高法庭宣布判决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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